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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化] 黑明:欧洲古代的决斗有什么规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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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7-27 2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黑明:自由撰稿人


        先讲个小故事,日耳曼农夫查克早上醒来,准备去放羊,结果发现羊群中那个高高大大的领头羊不见了。他一开始怀疑是被狼叼走了,可是除了那只领头羊以外,其它的羊一只不少。一连找了几日,最终在邻居欧森的羊圈里,发现了他那只领头羊。欧森信誓旦旦地说,这只羊是自己的,不想还给他。俩人争吵了很久也没个结果。最终农夫把邻居告到了法官柯腊德那里,希望法官能够做出公正的裁决。
        柯腊德刚经武士大会推举为法官还不到三天,农夫查克的诉讼是他接手的第一个案件。他非常重视,仔细聆听了原告和被告的一番陈述,双方各执一词,都讲得入情入理,实在难以搞清这只羊到底是谁的,那该怎么办呢?法官柯腊德想了一会,突然灵光一闪!
        啪,柯腊德兴奋得啪了一下大腿,说:“带上你们的剑,决斗吧!”
        “决斗?”查克和欧森同时问道。
        “是的,我相信神明会庇佑这只羊真正的主人,让他可以赢得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。”
        这就是欧洲自古风行的决斗最早起源,在法学界有个名词叫做:“司法决斗”。
        我在故事中提到日耳曼,是因为据记载,这个司法决斗最初是日耳曼人发明的,没办法,谁让他们出了名的好勇斗狠,本来一开始这玩意只限于私人之间,比如,
        “你瞅啥!”
        “瞅你咋地!”
        “再瞅一个试试?”
        “试试就试试!”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日耳曼人
        后来这种私人之间的好勇斗狠慢慢就演变成了带有法律色彩的决斗。
        公元501年,勃艮第国王贡德鲍规定,决斗可以视为一种辨别真伪的审判手段,并认为上帝会保证说真话者在决斗中取胜。由此,“司法决斗”正式走进历史舞台,这种独特的形式被众多欧洲国家效仿,持续了一千多年……
        司法决斗细分的话,大致可以分成四种情况。
        1.
        指控双方各执一词,难以证明事实。这种情况一般法官都会要求以决斗定高下。“行了,行了,说那么多没用干什么啊,你们俩要算个爷们,明天早上,你们在村口来一场男人间的对决吧,每人交点担保金,谁要不来,这钱可就归我了。
        2.
        欧森:“法官大人,我发誓,他污蔑我,我并没有偷他的东西,我的朋友约翰可以证明。”
        约翰:“是的,法官大人,欧森不可能会偷查克的羊,他是我的朋友,他的为人就像莱茵河的水一样清澈。我以自己的名誉发誓他不可能会做这种事。”
        查克:“天呐,法官大人,他们合起伙来隐瞒事情的真相,这只羊明明就是我的,它脖子上的记号,还是它刚出生时我给打上的。请不要相信他们的誓言!”
        法官:“既然这样,查克,你和约翰决斗吧!”
        约翰:“什么?为什么是我?被告人可是欧森!法官大人?”
        法官:“既然你一力担保并发誓欧森并没有偷羊,那你就应该为真相与查克决斗,你如果拒绝,那么你一定是在撒谎。去吧!拿上你的剑。”
        3.
        法官:“乔治,你是否能够证明这只羊是欧森从你那里购得的?”
        乔治:“是的,法官大人,绝对不会错,这只羊的妈妈生下它,就死掉了,因为没有奶水喝,我便把它卖给了欧森。正好我也不想再放羊了,准备在村里开一家铁匠铺。”
        查克:“法官大人,乔治在撒谎,他们串通好了!!乔治,我要和你决斗,以证明你在撒谎欺骗法官大人!”
        法官:“乔治,如果你讲的是真话,那你就和查克决斗吧,证明你没有撒谎!”
        乔治:“哦,不,法官大人,我只是来做证人,可并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。”
        法官:“但你事先可并没有要求你的朋友欧森保护你,代替你决斗,所以你不能拒绝,否则你就是在撒谎!”
        4.
        法官:“既然有这么多人帮助欧森宣誓并证明他的清白,那么这只羊一定是属于欧森的。我宣判欧森无罪!”
        查克:“不,法官柯腊德,我对你宣判结果非常失望,你一定是得了欧森的好处,才做出这种违背良心的判决!我要与你决斗!!”
        可以想象当时民风有多彪悍。
        一开始决斗只适用于刑事案件,慢慢拓展到了民事诉讼,以决斗方式判决的案件越来越多。不过决斗可以适用的人则有限制,想决斗也得看你够不够资格,一般情况下决斗适用于所有拥有自由的男性,奴隶之间也可以进行决斗,要是向自由民决斗,则必须有领主的允许。贵族向奴隶发起挑战时,奴隶也可跟其一战!可如果奴隶向贵族发起挑战,贵族则有权拒绝!而且根据规定,奴隶跟贵族决斗时,贵族可乘马,但奴隶必须徒步。
        决斗其实也有好处,它促进了社会就业问题,有人手无缚鸡之力,爬个楼梯都直喘,没法跟人决斗怎么办?没关系!出钱就行了。司法决斗的兴起,诞生了一个新的职业:“决斗士”,这帮亡命徒专门替别人参加决斗。而且还可以定期资助他们,只要你在外面惹了事,可以随时找他们代替你在决斗中KO对手!在意大利,还有专门的决斗士社团……
        在决斗中使用的武器,欧洲各个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,不过贵族喜欢用剑,平民多用棍棒。来到规定的决斗地点,在法官领主的见证下,发个誓言,说明决斗是公平的,便可以开始厮杀。当一方被击倒以后,对手一般会用膝盖压住他的胸部,除非求饶,否则对方会直接杀掉他(这跟古罗马角斗场的规则差不多).决斗基本都是单打独斗,也有极少情况下是群殴,如1396年苏格兰佩思发生的“部落决斗”,每方决斗士约30人,分别代表Chattan和Kay部落,他们于北部小岛上在国王罗伯特三世面前展开激战,前者获胜,决斗士中只有12人活着。
        看起来似乎司法决斗促进了社会的尚武精神,并能解决一切法律问题,还简化了繁杂的取证,诉讼等等流程。但司法决斗却遭到了教会的反对。司法决斗被人们认为是秉承了上帝的旨意,是神的判决。可教会却不这么想,他们认为司法决斗过于野蛮残暴,说司法决斗秉承了上帝的旨意,是对上帝的蔑视!而且司法决斗与基督教义相违背。在几百年的时间里,欧洲各国教会逐渐在这一观点上形成一致,包括罗马教廷。教会多次发出意见书,希望摒弃司法决斗制度。可以说教会在推动取消司法决斗,改进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        很多国家迫于教会不断的压力,对司法审判做出了改进,逐渐取消了司法决斗。像英国就由此发明了大巡回法庭和陪审团制度。
        司法决斗被欧洲各个国家取消,不要以为这样就完了,彪悍的欧洲人民怎会罢休,告官有告官的规矩。如果民众私下里有什么纠纷,依然可以用决斗的方式来解决,而且不需要法院、主教、国王的许可,纯粹是私人行为,即荣誉决斗。
        为了荣誉,来一场真正的战斗吧!最早荣誉决斗起源于意大利,引起决斗的纠纷有很多,互相看不顺眼,干!我怀疑你背地里骂我,干!你跟我老婆勾勾搭搭,干!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荷加斯《时髦婚姻之决斗》
        总之还是那句话,生死看淡,不服就干。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7-27 2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     其实荣誉决斗在当时的法律中是被严明禁止并负法律责任的,可决斗在民间和贵族中非常流行,政府无法有效的监督禁止。荣誉决斗在平民之间没有具体规则,只需按照旧俗习惯就好,基本类似于无限制格斗。不会使刀使剑,用王八拳也可以,只要决斗双方都认可,怎么开心怎么来。只是在贵族之间,对于决斗还是有着一定逼格要求的,不然怎么跟平民区分开以彰显贵族范?贵族之间的决斗,在场会有见证人及旁证,参加决斗的当事人都会带上副手(有时已方副手和彼方副手之间也会进行决斗),而且事先使用的武器,双方在决斗中站立的距离,何时动手,何时开枪,由谁先开枪(通过抽签决定)都会事先订好。开始决斗时,由裁判倒数321后,双方才能动手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但这种私人性质的决斗,有时候也不一定就是真的,比如舆论压力很大,俩人迫不得已必须来一场决斗才能堵住舆论大众的嘴,可是双方又都怕死,不敢玩命,这种情况下,决斗双方会事先商量好,“明天我给你来记左勾拳,你假装昏死过去”。第二天决斗双方愉快的来到决斗场地,表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生死大战。事后二人手拉着手离开了这座城市,隐姓埋名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。
        假装的有,来真的也有,现在的法国人看上去浪漫非常,在当时论起不要命来,在欧洲说第二,没人敢说第一。据不完全统计,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的十年时间里,死于决斗的达一万多人。甚至后来部队招募士兵时,也要求参加过至少一次决斗或者在一年内准备决斗的人才能当兵。法国人的决斗细节,从《基督山伯爵》中足见端倪。他们在决斗中不要命到什么程度呢,有两个军官在决斗中受到了致命伤,都趴在地上了,副手连忙赶过来要停止决斗,可两位哥们坚决不同意,要求副手把他们放在床垫上,继续决斗!他俩躺在床垫上,相互射击五次,直到第六次才让其中一位断了气。
        而且在当时,社会等级的不同已经不能成为拒绝决斗的理由,在法国波尔多,有一位骑兵军官想卖掉已经不合身的军大衣,他找到一位犹太商人,对方只肯出五法郎的价钱,军官一听,顿时就火了。命令犹太人立刻滚这栋房子,可犹太人很有性格,他拒绝了军官的要求。军官更生气了,一脚把犹太人从二楼踢了下去。犹太人怒了,要求跟军官决斗,但是被军官拒绝了。后来在大街上他俩再次相遇,犹太人骂军官是懦夫,还出手打了他,幸好有人出来制止并把犹太人送到了警察局,要不这位军官非得被打死不可。这件事被军官所在部队知道了,部队认为既然这位军官当时踹了犹太人一脚,就把他的身份与犹太人放在了同等的地位上,所以他必须要接受犹太人的决斗。当然最后那个犹太人在决斗中输掉了,幸运的是没丢掉命,被同伴救了。
        到了后来,因为政见不合也会常常引起决斗,这在当时纷乱的法国政治环境中尤为常见,决斗的流行甚至还扩散到了商界,文化界等领域。我们熟知的法国文豪大仲马就曾陷入一场决斗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有一个剧院经理收到一位叫做盖拉蒂特的人创作的剧本《内勒之游》,剧院经理认为剧本需要修改,因为里面的故事比较单调。于是他把剧本交给了大仲马,希望大仲马扩充一下剧本中的内容。大仲马很乐意地接受了这个请求,一开始修改之后他没有要求著作权。但没想到后来这个剧本空前成功,在巴黎造成了很大轰动。这时大仲马就把剧本当成自己的作品出版了。原作者盖拉蒂特知道后怒了,立即把大仲马告上了法庭。但法庭无法弥补双方荣誉上的损失。
        没关系,二人因此安排了一场决斗。
        愤怒冲昏了两人的头脑,决斗中必须有一人倒下才肯罢休。不过幸好明智的助手最终制止了双方,不然如果大仲马因此挂了,我们估计就看不到他精彩的小说了。对于文化界,还有一件比较奇葩的决斗方式,起因类似于前面这件事,主角是另外两个人,剧本没有成功,但是两个人都在报纸上相互攻击谩骂,直到他们决定来一场决斗,他们的决斗方式很新颖特别,是把自己关在一个燃烧木炭的房间里,看谁撑的久!结果显而易见,俩人到天堂见上帝去了。
        很多情况下女人也是男人们决斗的原因,这到没什么好说的。可女人们并不甘于只是作为决斗的旁观者,她们之间也会常常站到决斗场上进行生与死的较量,甚至有些时候女人也会跟男人引起直接冲突,在中世纪时一些国家规定,女人和男人进行决斗,为了体现公平,男人必须站在洞里,只露上半身。
  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女人袒露上身持剑决斗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女人与站在坑里的男人决斗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7-27 20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     说到女人决斗,就必须得提一位传奇人物“朱丽叶·德奥比尼”女士,被人们称为莫旁小姐,本是一位歌剧演员,当时著名的击剑家赛兰是她的情人,传授过她很多高超的击剑技法。有一次她受到一个男演员的侮辱,莫旁小姐要求与之决斗,对方拒绝,她因此拿走了这个男人的所有物品。还有一个人据说也侮辱了她,因为不敢与莫旁小姐决斗,不得不跪地求饶。
  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朱丽叶·德奥比尼(莫旁小姐)
        有天晚上她参加舞会,也许那天莫旁小姐心情不好,她对其中一位女人表现的非常野蛮粗鲁,结果被众人要求离开。她说:“可以,但我有一个条件,你们好像很想保护这个女人,很好,先生们,拔出你们的剑,决斗吧!”先生们欣然答应她的要求。他们跟莫旁小姐走出房间来到院子,屋内其他人焦急的等待着决斗结果,没多久,莫旁小姐浑身带血回来了,屋里的人来到院子,发现地上躺着十几个男人的尸体,他们全被莫旁小姐杀死了。
        案件轰动全国,但不知什么原因,最终国王路易十四豁免了她。她跑到布鲁塞尔,成为当地一位诸侯的情人。不过很快又回到了巴黎的歌剧舞台,直到三十七岁病死。
        话说这个女人一点都不输给电影《杀死比尔》的主角The Bride。
        热衷决斗的法国人在历史上,曾经还发生过一次人与狗的决斗。事情是这样的,1371年,法国国王查理五世非常宠幸一位骑士奥布雷·德·蒙特迪迪被一个叫做罗伯特·麦克尔的人在彭迪森林杀害。当时在现场唯一的目击者就是奥布雷的狗。这只狗对罗伯特表露出的凶态把嫌疑指向了罗伯特,国王因此下令,让这只狗与罗伯特决斗。结果狗战胜了罗伯特,他承认了杀死奥布雷的罪行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决斗在欧洲各国盛行不衰,但传到俄国却相对较晚,在亚历山大一世时期,因为他本人对骑士精神的推崇和对个人荣誉的重视,决斗才风靡俄国。像俄国文学之父普希金,虽然是走文学路线的,但笔杆子枪杆子,两手抓两手都硬。有一次在圣彼得看戏,他大声喝彩,引起邻座不满,普希金脾气不好,要求决斗。幸好被人中间调停,没打起来。还有一次,因为舞会选用哪首舞曲的问题,他跟人发生争执,展开决斗,不巧,当天下暴雪能见度低,双方均未打中对方,不了了之。后来当地有位贵族叫巴尔希,这个贵族妻子拿此事开玩笑,普希金怒气蹭蹭涨,立即要求和巴尔希决斗,后来也被调停中止。一年内相继与多人发生摩擦,并决斗多次,普希金对决斗可谓经验丰富。但不幸的是,他一生中最后一次的决斗对手是法国人,结果大家都知道,我就不多说了。
  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普希金和法国人丹特斯的决斗
        俄国人不愧为战斗民族,有时候他们的决斗方式总是充满了彪悍无畏的作风和新颖的创意,在一次与瑞典的军事战斗中,一位叫做蔡斯的将军接到道格鲁奇亲王的命令,当时蔡斯将军就不乐意了,因为这个命令会破坏他的军事计划,他俩就这个问题争吵不休,情绪都很激动,谁劝都不好使,男人嘛,有矛盾就决斗解决呗,可也不知道他俩是不是平生大小决斗经历数次,对刀枪对决已经腻歪了,他们接下来的决斗可谓别具创新,独具一格。蔡斯将军提议,“我们正在与敌人交战,咱俩不能直接决斗,这样办,咱们去炮兵阵地中间,就是敌人正在炮轰的那个地方,咱们站那,看谁先被敌人的大炮击中!你敢不敢?我告诉你啊,如果你怂了现在反悔还来得及!”道哥鲁奇也不是个善茬,痛快的答应了!于是俩人来到了正在被敌人炮火猛攻的战场上,俩人双手叉腰,怒目而视,谁也不说话,就看谁先被大炮干掉。瑞典那边看到这情况都傻了,也不知道俄国那边在搞什么飞机,怎么敌军将领竟然跑到战场中间来了?难不成是在鄙视我们瑞典大炮威力小,射距太近? 瑞典人生气了。命令炮兵使出吃奶的劲发射炮弹,一定要干掉俄国蛮子。于是战场噼里啪啦,炮轰如雷。就这样,也就是这样,在两方军队的共同配合努力下,道格鲁奇被大炮轰成两段,至于蔡斯将军,被送上了军事法庭。
        自古以来,从不缺少逗比,决斗流行于欧洲,在亚洲这种行为非常少见。不过较为奇特的是,在日本,如果两人之间发生争执,会采用自杀的方式以证明自己过人的勇气和胆识。据说有两位天皇的事务官在宫殿里相遇,他们迎面走过的时候,彼此的佩刀相互缠在了一起,于是俩人吵了起来,其中一人说,“哥们,这是两把刀互相看不顺眼,和咱俩没关系,但是作为刀的主人,我们必须得替刀证明它们是好刀!”另一人听了,说:“没问题啊,我马上就让你见识一下。”话刚说完,他立即抽出军刀,朝自己胸膛捅了进去,并说:“怎么样,我的刀锋利吧?”对方听了这话,说:“你丫牛B,你给我等着。”然后便急匆匆跑了。他跑不是因为他怂了,是当时他手中正端着一道菜,要给天皇送去。他把菜送到天皇那里之后,急忙返回来,那个人此时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,他看到对方马上要挂了,不敢耽误,连忙抽出军刀朝自己胸膛也插了进去,还说:“我告诉你,要不是我得给天皇送菜,绝不会让你抢先一步,我要不行了……但是我很欣慰,我已经向你和世界证明了,我的刀一点都不比你的差!说完,俩人都断了气……
        因为爱情。爱情也是引起决斗最主要原因之一,在1834年,德国报纸就报道了一场非常戏剧化和浪漫的决斗事件,类似的情节,在电影中我们经常能够见到。
        特劳曼丝朵尔男爵爱上了一位波兰将军的遗孀,年轻的洛多伊斯卡·R·伯爵夫人,特劳曼丝朵尔男爵展开一连串的爱情攻势,进展很顺利,他俘获了洛多伊斯卡夫人的心,于是男爵决定等自己得到出任大使的提名就跟洛多伊斯卡结婚。与此同时,另一位叫做罗普的男爵也在追求洛多伊斯卡夫人,他还为夫人写了一首十四行诗,在诗中对他的情敌特劳曼丝朵尔男爵大肆侮辱和嘲讽。很快特劳曼丝朵尔知道了这件事,他不能容忍罗普对自己的侮辱,向罗普发起决斗挑战,罗普接受了。
        二人在众人的注视下,走进决斗场,就在决斗即将开始的时候,罗普却提出要让他的代理人替自己决斗。特劳曼丝朵尔同意了。不幸的是,特劳曼丝朵尔虽然剑法绝伦,却输给罗普的代理人,倒在了决斗场上,鲜血殷红了场上的地板,在阳光的照耀下,好像一朵朵盛开的曼殊沙华。特劳曼丝朵尔的助手怒斥罗普男爵使用卑鄙手段赢得决斗,并坚持要跟他挑战,罗普持剑站到场中央,接受了对方的要求。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7-27 20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     结果很不幸,助手不敌罗普男爵,就在他倒下的一瞬间,帽子脱落,金色的长发随风飞舞,罗普男爵瞪大了眼睛,他惊讶的发现,原来这个助手是洛多伊斯卡夫人假扮的,她穿着男装前来陪伴自己的未婚夫特劳曼丝朵尔。
        罗普深感自己舞弊行为卑鄙无耻,他悔恨难当,毅然拔出长剑,朝自己胸腔插了进去,倒在洛多伊斯卡夫人和特劳曼丝朵尔的尸体旁边……
        决斗被明文禁止,并处于重罚,但在当时把荣誉看做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欧洲人心里,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。一场场的决斗,一次次的生死别离,它如宿命一样成为每个欧洲人的羁绊,无数人的命运因此改变。直到二十世纪,在政府不断的打压和司法逐渐完善以后,决斗才在欧洲消亡,淡出了人们的生活。
        接着我再简短地讲一下关于欧洲人的决斗起因。
        其实大家也能料想得到,为什么要决斗?我在文中本身也提及了,欧洲过去是贵族社会,贵族家庭对荣誉极为重视,他们不容许别人对他们个人及家族有一丝一毫的中伤,污蔑。为了捍卫荣誉,甚至失去生命也再所不惜。
        如果有人向对方发起决斗,若不去,那一生就不需要用水洗澡了,光是别人的吐沫就够用了。我想若单单把这种决斗视作匹夫之勇,那我觉得美国开国元勋之一“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”一定不是匹夫,在他与副总统阿伦·伯尔决斗前夜,他在遗嘱中留了一封信,在心里他表达了自己对决斗的看法,这种让人深恶痛绝的风俗让他非常痛苦。
        信中写道:
        “首先,我的宗教和伦理道德是强烈反对决斗这种行为,为了私人争执使我自己的同胞流血,会让我很痛苦,而且法律是禁止这种行为的。
        其次,我的妻子和孩子对我来说是这个世上最宝贵的财富,无论从哪个方面讲,他们很需要我。
        第三,我的债权人需要我履行义务。如果我不幸逝世,我的财产会被强制出售,他们会遭受损失。作为一个正直的人,我不认为自己可以让他们面临这种风险。
        第四,除了政治上的敌对,对伯尔上校我没有任何恶意,与他在政治上的对抗是处于单纯而正直的动机。
        最后,决斗让我的生命安危置身于险境,却可能一无所获。”
        第二天,汉密尔顿在决斗中被打死了……
        最后再给大家讲个故事吧,这个故事也挺有趣的。
        纽约富有的杂货商人本杰明·普莱斯,有天晚上正在陪伴一位女士在剧院里看歌剧,隔壁包厢里的一名叫做格林的英国军官频频盯着他的女伴看,眼神放肆无理。女伴向本杰明抱怨,当格林再一次看向女伴的脸,本杰明转身对格林做出了一个夹住他的鼻子狠狠拧的动作。
        军官看到后,离开了自己的包厢。随后本杰明的包厢传来敲门声,本杰明打开门,格林站在门口,问本杰明:“先生,您刚才的举动是什么意思?我对这位女士并没有恶意,我只是从未见过如此的美丽的女士,她的美貌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。”
        本杰明说:“哦,原来是这样,那这只一场误会,不是吗?”很快他们就热情的握了握手表示和解。
        第二天,格林就回到了自己位于加拿大的军团,在纽约发生的这件事,不胫而走,被传到了加拿大,传播中不免添油加醋一番,慢慢就被军团中的一位上尉---威尔森知道了。他找到格林并命令他必须返回美国与本杰明·普莱斯决斗,否则就把他遣回英国考文垂。格林没有办法,不得不答应下来,为了赢得决斗,他开始每天练习射击,直到能在十步之内射中一美元钞票,拿钱练习射击也真是任性…
        最后他在与本杰明在决斗中,第一枪,本杰明就被打死了。格林在他的尸体旁边留下字条:“这是本杰明·普莱斯,住在纽约维尼街,请照顾好他。”之后搭乘轮船离开了美国。
        按理说,事情就应该这样结束了,可是……
        几年后,前面提到的那位让格林去决斗的上尉威尔森途经美国,住在纽约的旅店里,可能是饭后无聊吧,与同伴开始聊天,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本杰明的死,威尔森说:“妈的,格林这小子太怂,我告诉他,如果你不去决斗,你就等着回老家放羊吧,格林这才去!”说完还不过瘾,他还详细的讲述了当时的决斗细节。当时在他邻座,坐着一位叫做史密斯的人,史密斯是本杰明的朋友,听完威尔森讲完,第二天就把这话告诉了本杰明的弟弟斯蒂芬·普莱斯。斯蒂芬此时因为痛风,卧在家里很多天了,这几年哥哥的死让他一直郁郁不乐,当他知道促使哥哥死亡的仇人正在纽约,询问好威尔森的住址,他顾不得疼痛,拄着拐杖,步履蹒跚的来到旅馆,按照史密斯告诉的房间号,他艰难的爬上楼梯,同时对威尔森咒骂不断。见到威尔森后,
        斯蒂芬说:“你就是威尔森上尉?”
        威尔森说:“是我。”
        斯蒂芬说:“很好,我是本杰·普莱斯的兄弟斯蒂芬·普莱斯,你看我现在的样子。”说着抬了一下手中的拐杖,继续说道:“我被这该死的痛风折磨的痛苦不堪,其实我来这里是想侮辱你,但不要以为我这样就做不出什么更过分的举动。”
        威尔森笑了笑,刚要开口说话,啪嗒一声,脸上被斯蒂芬吐了一口吐沫。
        威尔森脸色沉了下来,怒火在心里燃起。斯蒂芬说:“现在你觉得怎么样?是否可以用你喜欢的方式来表达此刻的愤怒了?”
        威尔森擦干脸上的口水,说:“会让您满意的,您可以回去了。”
        几天后,斯蒂芬收到威尔森要求决斗的信件,里面约定好了时间、地点、武器。
        早晨,天空阴云密布闷雷阵阵,好像会随时下起雨来,二人各自带着助手一同乘船离开了纽约城,船舱里,俩人相视而坐,没人说话。
        船停在自由岛,两人上岸,助手丈量好两人决斗的站立距离,决斗开始!
        威尔森很信任自己的枪法,部队里的射击比赛他每每都是第一名,面对眼前的这个人,他相信自己几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将对手一枪杀死,他握紧手中的枪,举起慢慢瞄准对手,斯蒂芬也同样正举枪向他瞄准……
        二人一动不动相互举枪对立,没人说话,威尔斯突然感到肩膀有些凉丝丝的,接着眼前一滴滴雨点从天空落下,很快转成倾盆大雨,海浪打在岸边的岩石上发出啪啪声响,雨水淋透了全身,耳边只听得到雨声、雷声、海浪声。对面斯蒂芬仍在一动不动的举枪对准着他,雨水从威尔斯的头顶流到眼睛里,他不敢用手去擦,勉强睁大眼睛盯着对方,眼睛被雨水冲刷的越来越沙痒,渐渐到了半眯半睁的程度,威尔斯想稍微扭头用肩膀蹭一下眼睛,嘭的一声枪响,一颗子弹射入威尔斯的左眼,从后脑穿过.
        枪从手中脱落,他倒在了地上,鲜血混杂地上的雨水四散,斯蒂芬为他的哥哥报了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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